京會協〔2024〕26號
各會計師事務所:
現將《財政部辦公廳 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<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財辦會〔2024〕2號)轉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
2024年3月12日
關于印發《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》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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